close

跟Lucy確定好後,離開Inverloch那邊已經差不多近11月中。

Lucy願意提供他的住處讓我睡,

他家在墨爾本的南區Glenhuntly,

終於回到墨爾本真的滿讓我開心的,

像是回到老家一樣,

 

1441381_667008496656050_128136471_n  

 

儘管我並沒有去過Glenhuntly,

但是墨爾本獨特的氛圍是在哪裡都聞得到的。

 

667004919989741  

 

Glenhuntly並不是一個熱鬧的區域,

但至少附近是有一個woolworths的,

而Lucy也住在車站附近。

到了他給我的地址,

迎面而來的是一個中年、矮小、皮膚帶點黝黑的女性,

他就是Lucy,在墨爾本台港背包客間廣為流傳的仲介。

 

住的地方是一個兩層樓的建築,

他家位在一樓, 是個一共兩房一廚一廳一衛的Unit,

而也許是因為天花板較低的關係,

總覺得這空間變得比較壓縮。

客廳就是一張沙發、一張矮桌上面一台LCD電視螢幕,

地上則散落著他兒子的玩具,

他兒子年紀相當小,還沒讀幼稚園的男孩。

我的房間則是空無一物,

對外窗網外看就是Unit的走廊。

Lucy隨後拿給我毯子跟枕頭請我將就一下,

告訴我他最近會生出我需要的東西給我,

這我倒是無所謂的,我還有睡袋呢(苦笑)。

 

555819_667007486656151_95870326_n

 

1459885_667007456656154_910207921_n

 

1472929_667007489989484_531174198_n

 

1461177_667007429989490_606239417_n  

 

時間也差不多晚上了,

Lucy煮了晚餐後我們在非常狹小的餐桌上一起晚餐,

然後討論接下來的計畫還有他的想法。

 

他開給我的條件是

1.他負責食宿

2.我負責接案找背包

收入的部份他一開始似乎拿不定主意,

開出了一個我六他四的分法,

他說他就是在旁邊出一張嘴教我方法,

之後的執行都要我去做,所以他四這是OK的,

但是這感覺好像是我佔了便宜,

而我並不想這樣,所以我提出了五五分,

畢竟你提供了食住,這樣對他來說也交代得過去。

 

那案子該怎麼開始找呢?

那些需要員工的雇主要從哪裡找?

我一直以為仲介會有什麼厲害的

我們這些背包客不知道的神祕途徑,

只見Lucy從廚房櫃子裡拿出一大疊報紙,

『都在這裡了。』

說真的我還真嚇到了,

這一疊是華人報紙裡的求職欄,

原來,Lucy在網路上放的仲介工作資訊,

竟然是從報紙上找的,

不可諱言,這跟我的期望值落差真的很大。

 

他的作法是,

在一疊又一疊的中文報紙裡,

把已經打好的罐頭簡訊發給裡面先過濾好的徵人店家,

主要以餐廳跟工種的為主。

簡訊大意敘述著我們是澳洲的人力仲介公司,

擁有大量來自臺灣香港能吃苦的背包客,

除了他們都能吃苦勤勞外,也願意為雇主工作半年以上的時間,

而服務費則不需要由雇主負擔。

接著就是等有興趣的雇主打電話來詢問,

然後我們除了要記錄雇主的所有需求外,

最重要的是要跟他協調薪資的部份。

在當時,Lucy傾向跟雇主協議 新進去的背包客前兩個星期半薪,

這兩個星期的扣除的半薪則成為服務費,

兩個星期後調回正常,

然後還要先跟雇主協調之後加薪的可能,

多半是希望雇主能3個月調一次薪,

以這樣的方向去跟雇主溝通。

 

多半談到調薪的部分時雇主都是允諾的,

但是是有範圍的允諾,

多半會說,"啊~如果能力沒問題一定會調" 之類的。

所以經過Lucy的說明後,

我的工作就算正式開始了,

簡訊一直傳一直傳,

說到簡訊,我把原本Lucy簡歷的內容做了一些修改,

讓語句稍微流暢一點,內容大概是這樣,

「你好 ,我是澳洲居民,我是仲介。 在幫年輕朋友找工作,

他們都有合法工作簽證及稅號 ,

且穩定,負責任。

只要是合法,時薪15以上的,

我會很樂意幫你找到你要的適合人選 . 找兩個員工,

不如找一個穩定能幹,

幫你賺錢的好員工,這是我們的工作。

親愛的老闆,請給我基本資料,

我好幫你找人,

工作地點、工時、和薪水。

我和很多公司,工地,工廠,飯店,餐館, 農場合作,我可以幫你找到能為你賺錢,

能幹,素質高的好員工。

服務費是向求職者拿。

而如果這員工遲到早退,不認真可解僱,我會再幫你補上,

如此可節省你非常多的時間。

而員工做一兩個月又跳槽的頭痛問題,

別擔心,我能幫你找到願意長期穩定工作的好員工。

我找工人很快的,

手邊有上千位求職名單。

長期合作,以後你一傳簡訊給我,

我馬上能幫你找到條件符合的工人,不滿意,我馬上幫你換一位。」

事實上,有不少雇主會來電或訊息詢問。

 

同時我也認為原先在臉書的社團頁面應該要更有企圖跟規劃,

所以制定了社團新的規章,

把發文的格式統一化,也換了社團圖片。

 

原本Lucy想要把社團名字"Lucy.job"換掉,

不過我認為個人名字有利於品牌建立的優勢,

畢竟Lucy在華語背包客間也算小有知名度(好或不好是其次),

所以我建議他不要換,

如果真的做得好,

Lucy.job也許能成為背包客間的第一聯想品牌,

至少我是這麼希望的。

 

基於此,我必須要把Lucy的形象再做得更明確清晰一點,

所以用了社團的"關於"欄位簡單的描述了Lucy這個人:

「關於Lucy.job - 創辦人Lucy是一位來澳多年的台灣姐姐,

有感於澳洲近年來對台灣香港背包客的工作環境趨於惡劣,

層出不窮的詐騙、惡意押薪、極低的薪資、沒保障的工作環境狀況,

所以成立了Lucy.job社團。

宗旨是希望能夠建立一個完善而有人情味的介紹工作環境,

讓每一個在Lucy.job找到工作的包包都能享有不錯的待遇,

更能夠藉由工作獲得的薪資達到自己的夢想。

也許你想環澳、想看看不同於自己家鄉的文化跟風景、

或是你想藉由來澳工作機會得到工作簽證、永居的資格,

這些Lucy.job都會盡全力來幫你完成。」

 

看起來好像他是一個很好的人吧?

 

接著必須要讓包包知道找仲介有什麼好處,

因為Lucy本身並不是合法的仲介,

為了模糊他這塊弱勢,

所以除了讓大家"認為"他是一個很好的人外,

也要讓大家知道找他仲介有什麼優勢,

所以檔案區發了一篇文:

「給包包的話 - 以工作機會來說,

澳洲開放打工度假的國家除了大家熟知的香港韓國外,

還有開放其他十幾個將近二十多國,

更別說OZ還有其他拿著學生簽甚至是非法跳機的他國人民也要工作,

所以工作競爭是相當的激烈。

而必需承認的是,我們沒有語言跟外表的優勢,

只能靠相當努力的積極態度跟能力去爭取工作機會。

 

但澳洲能提供給包包的工作都不輕鬆,

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幾乎是不存在的,

請包包們務必有這種覺悟,

不然很有可能因為不斷的換工作而無法存到旅費,

枉費了時間跟金錢,這是得不償失的,

如果無法穩定的工作只想要到處玩,

那建議回國會比較妥當,

也許語重心長了些,但是請體諒這就是事實。

 

也或許找到的工作環境不適合你,

你可以提出離職,可以離開,

但是請不要與老闆交惡甚至是不告而別,

這對於往後要找工作的包包們都會是一種阻礙,

請將心比心。

盡力做好每一份工作,和和氣氣的離開,

好運氣才會找上你。

 

關於新到的包包, Lucy.job強烈建議一定要先拿到二簽,

除了因為二簽費用越來越貴的原因外,

更重要的是,

這對於以後找工作會相當有幫助。

如果你能在半年內拿到二簽,

這表示你有往後一年半的時間能在同一個雇主手下工作,

而這對於大部分的雇主來說是相當大的誘因,

工資的部分,

Lucy.job也能因此幫你談得更好,條件更優渥。

 

所以請務必把握前期的黃金時期,

合法方式取得二簽資格,越快越好。

 

取得二簽資格後,歡迎來Lucy.job尋找你想要的工作。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買工作、付錢給來路不明的仲介,

或是你透過Lucy.job找到並開始工作,

卻佯稱放棄工作來幫雇主規避服務費,

甚至是往後要離職時,自己幫雇主找員工,

這些方式,絕對不會有利於澳洲工作環境,

如果每個人都只著眼短利,只會讓環境越來越糟。

 

Lucy.job不同於其他仲介之處,

在於會與雇主溝通協調薪資及福利,

以爭取最大福利為己任,

更會追蹤你在工作後續的工作環境及協調薪資調漲狀況,

並不是工作丟給你後就一走了之的狀況。

 

最後,希望能澳洲的包包們,

無論是否在Lucy.job找到工作,

都能平平安安的,快快樂樂的走完這段旅程。」

 

其次是大家最關心的部分,服務費,

澳洲法規對於仲介費用部分是有規定的,

是"不得向求職人收取仲介費用",

但是Lucy本身並不是合法的仲介,

他無法向雇主跟求職人簽合約,

如果向雇主要求仲介費,

因為沒有合約保障,

所以他是很有可能無法拿到費用的,

而據他所說,他之前也確實發生過之類的事情,

所以他轉換成別種方式,

從雇員的前兩星期薪資一半收取仲介費,

也就是說,大部分的情況,

服務費等於是雇員的一個星期的薪資。

他用一種比較好聽的說法來詮釋這行為,

對於雇主部分,他會說雇主完全不需要付出任何的費用,

只需要扣留前兩個星期的一半薪資,

兩個禮拜後再匯款給他當服務費,

對背包客的說法是,前兩個星期是試用期,

因為雇主需要訓練成本之類的,所以薪資只有一半,

兩個星期後恢復正常。

 

這種說法大部分雇主跟求職者都會同意,

因為坦白說,會去找Lucy要工作的人,

多半在當下都無法靠自己找到合適的工作。

 

我必須承認的是,

這部份的作法跟收費方式我是同意的,

雖然我知道收取共一個星期的薪資其實很高也不合法,

但是我也曾經急於找工作,

也看過其他合法仲介的工作,

但是不適合我,我很有可能無法勝任,

所以在缺工作的情況,

我認為這樣的收取費用模式我是可以接受的。

前兩個星期前少一點辛苦一點去換一個穩定的工作,

這對我來說是說得過去的。

 

當然對於有些人來說這是助長黑工跟非法仲介的行為,

我也無法否認,

不過實際上,澳洲對於背包客門戶大開,

但是語言、技能、簽證這三項重要的因素,

造成原本先天條件就不好的背包客 幾乎無法找到符合自身能力的工作,

所以黑工不可能斷絕,

也別說不去做黑工,他們自然會調整待遇之類的,

那是錯誤的邏輯,羊毛出在羊身上,

如果澳洲政府不去審核背包客的條件,

不去緊縮簽證門檻,黑工就會一直存在,

而且會更加氾濫,打工環境會更糟糕。

 

所以有別於一般合法的仲介公司,

這個非法的Lucy.job基本上就是專門仲介黑工的仲介了。

 

 

arrow
arrow

    Ciel 榭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